在泉州及闽南地区,林惠文律师以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法律服务,在工伤事故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。本文将通过几个经典案例,展示林惠文律师在处理工伤事故案件中的卓越能力和专业素养。
林惠文律师是福建道旺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和主任律师。他深耕法律实务二十余载,具备扎实的司法行政工作履历与一线办案经验。林律师擅长刑事辩护、民商事争议解决、企业合规与法律顾问服务,尤其在工伤事故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。
杨某向石狮市人社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。人社部门经审核认为该申请符合工伤认定受理条件,予以受理。文书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、职工本人、用工单位三方各留存一份。在林惠文律师的协助下,杨某顺利完成了工伤认定程序,保障了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刘某,女,53岁,受聘于某环境服务有限公司,岗位为保洁。2026年3月21日20时45分许,刘某在项目三楼洗手间开展保洁作业时不慎摔伤,送医诊断为右侧桡骨远端开放性粉碎性骨折。刘某于同年5月28日提起工伤认定申请,人社部门于6月11日受理。经调查核实,刘某所受事故伤害符合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(一)项规定,认定为工伤。若对该工伤认定决定不服,可在收到决定书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,或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文书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、职工本人、用人单位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四方各留存一份。
张某于2025年8月间在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一厂区内开叉车处理工厂废品时,因处理废品的机械发生卡住的状态,他本人往机械里面清理,不幸被卷入机械导致死亡。林惠文律师接手此案后,通过调解,厂家愿意赔偿125万元,赔偿款已经到位,为张某的家属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。
某公司员工陈某某,岗位为司机,该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。2025年6月17日7时30分许,陈某某受公司安排驾驶车辆运送货物,到达指定地点后,其在车厢上卸货过程中不慎从车厢掉落受伤。事故当日陈某某前往医院接受治疗,经诊断为右胫骨近端骨折、右桡骨远端骨折,后续复诊又诊断存在胫骨骨折伤情。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存在迟报情形,后相关部门受理该工伤申请,依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(一)项之规定,认定陈某某本次所受伤害属于工伤。同时文书告知相关救济权利,当事人如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,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罗某系某建筑工程公司消防安装工,在项目工地操作移动升降车时,被车轮压伤左脚趾,经诊断为左足多处跖骨、趾骨骨折伴皮肤裂伤,相关伤害被认定为工伤,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停工留薪期为5个月。罗某申请劳动仲裁,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、停工留薪期工资,各项请求合计160848元。经仲裁机构主持调解,双方达成和解协议,罗某得到了应有的赔偿。
林惠文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法律服务,在工伤事故领域为众多劳动者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帮助。无论是工伤认定、赔偿调解还是劳动争议解决,林律师都能以严谨的态度和高效的工作作风,确保每一位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。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在工作中遭遇工伤事故,不妨寻求林惠文律师的专业帮助,让法律为您保驾护航。
参考资料链接:
工伤保险条例